11.7 油漆、刷浆、玻璃


11.7.1 当房屋各种装饰的油漆、刷浆存在起壳、脱落损坏或房屋各种金属构件存在锈蚀损坏时,可采取全部或局部铲除原油漆,清净底子和除锈后重新油漆或刷浆。
11.7.2 油漆面层数宜为一底二面。
11.7.3 钢、木门窗玻璃破碎,应根据使用位置及玻璃面积的大小采用2mm~5mm玻璃配全,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》JGJ113的规定。

 
条文说明
11.7.1、11.7.2 房屋的油漆、刷浆修缮,需注意所用的材料应与原材料相吻合,包括新旧油漆或刷浆之间、分度油漆或刷浆之间,水性材料与油性材料不能混用。条文推荐的油漆面层数可做一底二面是修缮工程最常用的。
11.7.3 本条规定的玻璃厚度是民用房屋常用的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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